自书遗嘱是自己写的遗嘱,公证遗嘱则是经过公证机关办理的遗嘱。而遗嘱公证则是指拿着自己写的遗嘱去公证机关办理公证。
法律并没有规定自己写的遗嘱必须去办理公证才生效,也没有规定必须在公证机关办理的遗嘱才具有法律效力。
自书遗嘱本身就是法定的遗嘱种类之一,其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不取决于是否经过公证。
按照现行法律规定,要想自书遗嘱具有法律效力,应当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 自书遗嘱,必须是立遗嘱人亲笔书写,并且立遗嘱人要在遗嘱上亲笔签名,并注明年、月、日。这是自书遗嘱的法定形式要件,不符合法定形式要件的自书遗嘱无效。
- 立遗嘱人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也就是说立遗嘱人必须是年满十八周岁且没有精神障碍、智力障碍的成年人。如果立遗嘱人存在上述状况,所立的遗嘱可能无效。
- 遗嘱当中指定由继承人继承的遗产必须是立遗嘱人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涉及他人财产或非法财产的部分无效。
- 遗嘱的内容必须明确具体,如分配具体金额或物品的遗嘱才有效。
- 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 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部分无效。
- 遗嘱的内容不能违反公序良俗原则。虽然民法典继承编没有明确规定,但遗嘱作为民事法律行为,应受民法典总则编的调整。违反公序良俗的遗嘱无效。
遗嘱是遗嘱人希望自己的财产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传承,并避免家庭成员为争夺财产而陷入纷争的方式。 所以,遗嘱人在立遗嘱前有必要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确保所立遗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遗嘱。同时,立了遗嘱后,最好让相关人员知晓,以免去世后造成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