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贵州省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辽宁省分行原资深经理任国庆的受贿及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进行了公开宣判。任国庆因受贿罪被判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罚金60万元;因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有期徒刑5年6个月,两罪并罚,总刑期为13年,同时并处罚金60万元。此外,任国庆的受贿所得及其孳息,以及无法说明来源的巨额财产,均被没收并上缴国库。
庭审现场图片显示(图据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法庭审理查明,任国庆在2016年至2023年期间,利用其担任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党委书记、行长及吉林省分行党委书记、行长的职务之便,为多个单位和个人在承接项目、职务晋升及工作调动等方面提供了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51万余元。任国庆及其家庭目前持有的现金、银行存款、房产、车辆、高档酒等财产中,有共计折合人民币2418万余元的财产无法说明来源。
法院认为,任国庆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及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且受贿数额和不能说明来源的财产差额均属特别巨大,依法应予以惩处。但考虑到任国庆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部分尚未被监察机关掌握的犯罪事实,且认罪态度良好,积极退赃,具有法定及酌定从轻处罚的情节,故法院决定对其从轻处罚。
宣判后,任国庆当庭表示接受法院判决,并表示不上诉。
据了解,今年1月4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曾发布通报,任国庆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邮政纪检监察组和贵州省黔南州监委的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来源:红星新闻 B51
(注:以上图片来源已附于文章中,故此处不再重复插入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