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名男子来到锡市公安局希日塔拉派出所求助,声称他与刘某在酒后开房发生了关系,事后刘某却向他索要巨额金钱,并威胁称若他不支付,就会去公安机关报案。
派出所民警对此事产生警觉,近期他们发现有多名男子前来咨询类似案件,且都提到了当事人刘某。在了解情况后,派出所民警立即陪同该男子前往锡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报案。接到报案后,大队民警迅速将刘某传唤到锡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接受调查。
经过调查,嫌疑人刘某通过社交软件与多名男性网友交往,约对方到饭店吃饭喝酒,并在酒后发生关系。事后,刘某向对方索要巨额金钱,否则就会去公安机关报案,声称自己遭到强奸。经过审讯,刘某对自己敲诈勒索他人钱财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刘某(女,28岁)已被锡林浩特市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示:
在网络交友时,我们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不要轻易相信网络上结识的陌生人,不要随意接受陌生人的邀约。如果遭遇敲诈勒索,一定要保持冷静,第一时间报警,并配合警方调查,保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