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时评】
作者:冯留建 孙 晶(分别系北京师范大学中共党史党建研究院副院长、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北京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
在近日举办的2024年世界互联网大会乌镇峰会“互联网之光”博览会现场,备受瞩目的现象级游戏《黑神话:悟空》体验专区成为最热门的展区,观众们排起长队,手持明信片等待打卡盖章。这款游戏的热潮不仅在国内掀起,更在海外市场引发“悟空热”,让人们领略到“数字+文化”的广阔天地。
近年来,数字技术为优质文旅产品与服务提供了丰富的供给,文化与科技碰撞出令人瞩目的火花,催生出新型文旅消费业态与产品。线上,云音乐、云展览等数字文化产品层出不穷;线下,数字文化空间精彩纷呈。例如,沉浸式互动体验剧《印象·妈祖》运用XR技术与平行舞台新概念,观众佩戴AR眼镜即可实现实时交互观演;而“盛世修典——‘中国历代绘画大系’成果展”则借助最新科技,让游客领略千年之前的丹青长卷数字新生……
数字文化消费作为一种新型消费,顺应了人们文化消费的新趋势,满足了新需求,引领文化产业和数字技术的创新发展。数据显示,2024年前三季度,文化企业营业收入达到99668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9%。其中,文化新业态特征明显的16个行业小类实现营业收入41616亿元,增长率超过总体水平。更重要的是,数字文化消费通过数字技术让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焕发新生,增强了文化自信自强。
为了统筹文化消费市场,我们需加快培育并扩大数字文化消费需求。线上迁移的消费行为拓宽了消费者表达需求的渠道,各种平台产生的消费者偏好数据为我们了解消费者需求提供了便利。利用这些数据进行精准的消费者数据画像,有助于洞察消费者的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需求,为推出个性化、高品质数字文化消费产品奠定基础。
需要指出的是,虽然我国数字文化发展活力强劲,但地区间发展的不平衡现象仍然存在。为了释放数字文化消费潜能,我们需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积极培养数字文化消费尾部城市居民和乡村居民的数字文化素养和消费观念,并大力培育并释放人民群众对高质量数字文化消费的新需求。同时,随着中国国际影响力的增强,海外消费者对中国文化产生浓厚兴趣,成为中国数字文化消费的新群体。因此,在促进数字文化消费的过程中,我们应关注海外消费者的需求,提供优质数字文化消费产品,提升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国际影响力。
加强创新,丰富数字文化消费供给。有效对接需求的供给才能转化为消费。为了发展数字文化消费,我们需不断优化供给,丰富优质数字文化产品和服务,提高各群体数字文化消费的满意度和获得感。数字文化企业应抓住数字经济发展机遇,加强内容建设,坚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资源的文化元素,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健康的审美趣味。同时,提高数字技术的文化叙事能力,创新文化表达形式,打造精细化的文化消费场景。
此外,数字文化企业还可大胆“跨界”,尝试与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智慧农业等深度融合,与社交电商、网络直播等在线新经济结合,拓展数字文化消费新场景。同时,不断细分市场,加快塑造在细分领域的比较优势,打造精品数字文化IP。文化企业间通过技术合作等方式,增强产业链的韧性与活力,带动更多文化企业协同发展。
从国家层面来说,为了优化数字文化消费环境,需全面提升数字文化服务水平。一方面,提升数字基础设施体系标准化建设,夯实技术底座;另一方面,加强对文化资源数据合作采集的引导、规范和协调,推进数字文化资源共建共享。同时,加强对数字文化消费过程的监管与治理,更好保护数字文化消费者合法权益。数字文化企业也需强化服务意识,依法保护消费者安全和隐私,不断提升用户体验,以实际行动支持数字文化知识产权保护,助力营造清朗的数字文化消费环境。
《光明日报》(2024年11月27日 03版) 来源:光明网-《光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