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多地已出台生育支持相关措施,包括经济支持、服务支持、时间支持、文化支持等。各类支持措施同步推进,有效地促进了生育友好型社会的建设。
首先是经济支持。据国家卫健委介绍,目前全国已有23个省份在不同层级探索实施生育补贴制度,20余个省份将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如湖北省宜昌市伍家乡共同村明确规定,对生育二孩、三孩的村民给予一定金额补助,生育二孩奖励2万元,生育三孩及以上奖励5万元。
其次是服务支持。例如,杭州市临平区优优托育园为6至12月龄的宝宝提供了完善的托育服务,包括乳儿班、适龄玩具、低矮圆角的家具等。江苏省苏州市加快完善“15分钟托育服务圈”,为百姓提供更加普惠、放心的带娃服务。
时间支持方面,各省份普遍设立15天左右的配偶陪产假,5至20天的育儿假,各省份产假普遍延长至158天以上。这不仅有助于提升育龄群众的生育意愿,也为家庭提供了更多的照顾时间。
文化支持方面,多地推进婚俗改革、深化移风易俗,降低了生育成本,提升了公众对生育的认同感。
一些地方出生人口出现“反弹”,这除了与“龙年”生育偏好有关,也与地方推出的生育支持政策密不可分。政策的出台不仅涵盖了生育假期的延长、经济补贴的增加,还深入到托育服务的扩展、医疗保障的完善以及社会文化的引导等多个层面,让生育友好更加可感可及。
为了进一步提升公众的生育意愿,需要进一步细化政策,引入多方力量参与,保证政策切实落地。专家建议,要进一步降低孩子的生育、教育、养育成本,减轻年轻人的压力和负担;建设安全、方便、人性化的生育和育儿支持环境,发展普惠性公共托育服务,鼓励用人单位为职工提供托幼服务等。
同时,面对儿童青少年教育问题,建议相关部门强化入校需求预测,精心设计好入学方案、调剂方案,并促使义务教育资源配置更加均衡。此外,全面实施家庭发展计划,探索发展以家庭为单位的就业、养老、住房、税收和保险体系,逐步建立综合型家庭福利政策。
构建生育支持体系需要引入社会力量参与,鼓励企业、社会组织等参与生育支持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同时,建立有效的政策反馈与调整机制,及时收集公众、专家等各方意见,对政策进行动态调整和优化。
(图片说明:这是2月10日在云南省个旧市人民医院产科拍摄的一名刚出生的“龙宝宝”。 新华社发(薛莹莹 摄))